各自發表了
這兩篇文章。
我在尼爾張那裡留下了
"運動員還是要在運動場上,才有自己的價值。"的迴響,
我想楊淑君最後做出這決定,一定是經過仔細的考量,
我們不是她,無法知道她最深切的感受。
這件事讓我想起了高一運動會時,我們班上曾發生過的事。
那次有位參加一千六百公尺賽跑的同學,
在跑了兩圈後,臉色非常難看,有點撐不下去的樣子,
(一圈四百公尺)
結果我就跟我們班長說:「不要再讓她跑了。棄權吧!」
班長回我說:「怎麼可以這樣?要有運動家的精神。」
我又回說:「如果她承受不住,到時候出事了怎麼辦?」
我從來没有跟同學這樣爭執過,
也忘了那位同學到底有沒有跑完全程。
只是在生命和運動家的精神兩者之中,要如何抉擇?
對運動家來說,真的是件難事,
但有生命,才能發揮運動家的精神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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